2012年6月15日 星期五

台灣未曾政黨輪替

(06-15-2012一心)
看到李酉潭教授在「台灣民主的進化與退化」座談會中的演講錄影,李教授從學理上分析,台灣從未真正經歷政黨輪替。因為,民進黨執政時在立法院席次從未過半數,連決定台灣媒體市場的NCC,都無法掌控(美國總統制可以運作,是因為總統的「複議權」可對抗國會的多數,所以總統輪替就是政黨輪替)。
到今天為止,所有的法律都是國民黨在掌控,是國民黨訂的,所以,台灣民主無法正常化,是必然的。按照民主鞏固的最低限度──兩次政黨輪替──台灣根本還沒有做到。
就算是已經建立的自由民主,也不代表就不會崩潰。
民主崩潰的模型之一是俄羅斯,俄羅斯於1996年民主化,2005~2006年,卻倒退回威權體制,到今天,俄羅斯已經不是民主政權了,所以,去討論俄國是總統制、內閣制、半總統制,都毫無意義,就像中研院院士胡佛說「蔣經國執政時代是內閣制」一樣荒謬,威權體制就是威權體制,還煞有介事、呱呱侃侃什麼總統、內閣、半內閣制,十足的生搬硬套!還有一個自由民主崩潰過的,就是泰國,到現在還沒有回到自由民主。
民主的鞏固取決於三個條件:一,軍隊和警察完全服從民選領袖的領導,二,民主的信念和文化,三,沒有敵視民主的外部勢力。
仔細想想,條件一,台灣的軍隊仍有忠於黨不忠於人民的疑慮(看看那些坐領退休俸卻到中國輸誠的將領便知),當司法聽命於行政,警察就只會是行政(或與行政勾結的財團)的工具,不是保護人民的財產(看看強行拆除士林王家、徵受大埔農地的粗暴便知)。李酉潭教授輕忽了司法獨立,輕忽了台灣的司法向來是黨國體制誅戮異己的工具,這個恐怖氣氛並未因民進黨入主過總統府而有重大改變,四年來,黨國體制司法手段的復辟,依然是舖天蓋地!黨國體制復辟後的總統,對內大權一把抓,有權無責,對外卑躬屈節,隨時可以把台灣主權完全賣掉。
條件二,民主的信念和文化,從未能透過教育落實與深根。最基本的自決權與公投權,從來不是教育與生活的一部份,立法權常是一黨獨大的橡皮圖章,監督行政權的功能不大,沒有陪審制度的法庭,法官常要扮演斷人生死、毀人清譽於一旦的上帝職務!加上不同的兩大黨竟然有不同的國族認同,一個認同中國,一個認同台灣,歷史教育顛倒錯謬,司法淪為政治工具已夠惡質,加上歷史教育也變成政治手段,台灣人面臨這麼大的內憂外患,要建立一個偉大的公民主權國,需要更強而有力的一領一覺醒運動。
條件三,台灣社會表面上好像沒有人公然反對民主自由,但實際上卻是由威權體制培養出來的一批人在操弄台灣的選舉制度與黨政分際,加上台灣有軍事強勢的鄰邦中共威脅。對一個自由民主國家的處境來說,國力之差別懸殊,中共對台灣的威脅很大,當執政黨不但外交休兵、國防也投降時,人民的焦灼不安可想而知。
台灣的民主看來是內外交迫的,不過,李教授說,只要堅守「我們是一個國家」的立場,然後,全力打國民黨的黨產,就有希望,唯有當國民黨黨產歸零,我們才有機會建立兩個我們喜歡的政黨,這是台灣長治久安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