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日 星期六

殖民地國家的主僱關係

(06-02-2012 亭伶

  前兩天去出版社開會,朋友送了幾本最近出版的新書,其中一本《逃/我們的寶島 他們的牢》,翻了一頁就停不住,不到兩個小時看完,非常震撼這本書收錄了26個越南逃跑外勞在《四方報》投稿的文章,說出他們為何逃跑的心聲與遭遇。

原來外勞朋友來台灣要繳交近22萬的仲介費,多半都是借貸來的,每個月薪水才一萬一(或更少),兩年或三年的合約一到,往往還是歸零或負債的狀態,卻要返國,如果想續約留下來,還要再繳4、5千美元的仲介費,來寶島變成一場空,所以不如在期滿前冒險逃出去多賺個月。當然若是不幸碰到糟糕的雇主,虐待、刁難、扣錢、工作吃重不合理…,就更不得不逃,尋找一條生路,但是在逃亡的路上,充滿了恐懼、不安、危險與罪惡,新的雇主可能更好也可能更壞,不知道明天會如何。
看的時候覺得很心痛很汗顏,這些朋友和我一樣,有情感、有夢想,卻沒被當人看待,台灣還是個不懂得尊重人權的國家,難怪師會說「有二等國民,自然就會有三等、四等的國民,層層主奴。」台灣人已經習慣做沒有尊嚴的二等國民了,長期以來被殖民地教育洗腦、公民權受剝奪,司法正義湮沒。常不知道自己也在奴役別人、不尊重別人。」(請參考文章:我們來自台灣共和國
二二八起義的「二七部隊」突擊隊長陳明忠也見証說,日治時期他出身高雄岡山地主家庭,小時候,他就發現佃農對待對待地主和地主家屬的態度和皇民化的台灣人對待日本人的態度很近似,這使他猛然察覺:原來我在政治上雖然和其它台灣人一樣受到日本人的欺負,卻同是日本人蔑視的「清國奴」,但在經濟上,從佃農的立場來看,我跟我所痛恨的日本統治者一樣,也是個可恨的壓迫者啊。
台越兩地政府沒有建立合理直接雇用的管道,讓弱勢的勞工被剝削,只是肥了有辦法的商人;而部分雇主對這些來「鬥手腳」的朋友很不好,把他們當次等人來使用,劉姍姍的案子顯然並非特例,苦難真的是遍處。他們的處境就是社會共同的問題,不能夠靠雇主偶發的善心來解決,政府應該更主動的建立合理的雇用與管理制度,而不只是抓外勞,罰錢遣返了事,沒有真正面對問題。
收到這本書,猶如撿到來自大海的瓶中信,不知道寫信的人現在漂流到哪裡,甚至是不是還活著,能做的是真實的了解他們,並且把信傳出去。剛好讀書會下次輪當主席,訂了15本書分享給同學,一起來了解關心,散佈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