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7日 星期一

找到讓人尊敬的司法

(05-07-2012一湛)

430日有公設辯護人到看守所,跟徐自強說:法院指定他們來,建議他認罪換取減刑。林永頌律師對此提出嚴正抗議,因為這已侵害當事人訴訟權,令人質疑行政干預司法,法官不能公平審判。
(想起艾未未所拍的「一個孤僻的人」紀錄片,如實記錄中國2008楊佳襲警案的過程,也是用官派律師阻斷合法訴訟權,沒想到我們的司法墮落、大膽到如此地步。)
上午九點半「徐自強案」準時開辯論庭,尤伯祥律師鉅細靡遺的再一次一一臚列徐自強無罪的理由和證據,他呼喚法官只要用常識和經驗就可以看出,不需要用到法律專業知識,兩名同案被告的避重就輕、矛盾的證詞,漏洞百出,沒有證據力,實在不足採信。
兩名死刑定讞的被告,為了求生,意志非常堅定,即使已經證據確鑿,還要一口咬定徐自強,因為他們知道徐自強一定會自辯無罪,找盡一切證據,這樣案子就結不了,所以極盡說謊、混淆之能事,拖延訴訟程序、冀求一線生機,他們對自己的部分遮遮掩掩,對徐自強的指控堅不吐實,用這兩人的證言能判嗎?尤律師說:我不敢!

當下「人命關天」四個字,非常的清晰,人的價值何在?跟天一樣大,天地人三才,謝謝律師,在你們的奮戰中,我看到人的尊嚴與尊貴,法院誤判不只是殺一個人,是殺全體社會的公義。
林永頌律師做結辯時,說成立民間司改會,就是希望找到讓人尊敬的司法,他知道司法界有很多人在個別的努力,希望建立口碑,重建社會對司法的信心。(這個案子這麼重要,好好訴說好好判事,對台灣的司法影響很大,我們都在寫歷史,期盼法官有史家之心)司法要讓冤屈得以重伸,讓是非對錯成為可能,我們不是調解會,不要各切一半、討價還價,我們要的是是非對錯,徐自強要求無罪釋放。
他說在法院期待認真、操守好、有擔當的法官,原本應該不是過分的要求,只要沒牽涉「面子」,本案判無罪是無庸置疑的。
他再次重申:反覆無常、翻來覆去的證詞可信嗎?他們二人始終前後矛盾、不合理,唯一的一致就是互相淡化、一起咬徐自強請法官一定要跳出表弟不會咬表哥的偏見,我們在家事法庭上看到太多夫妻、父子、兄弟為了財產吵來吵去爭得你死我活,生命比財產更重要,為何不會咬。請法官一定要「獨立審判」,相信外部的干涉不多,內在心中的獨立更重要(沒有性別、種族、宗教、意識型態、自我設限…的偏見)
徐自強自證無罪已經夠多了,而檢察官拿出什麼證據證明有罪呢,只有二人矛盾百出的證詞如何證明,以前學校是這樣教的嗎?司法官的訓練是這樣訓練的嗎?依《大法官釋字582號》解釋:「無正當理由不得剝奪被告對證人的詰問權,所說不得採為有效證據」。依《刑事訴訟法158條之三》:「證人依法應具結而未具結者,其證言不得作為證據」
當年現場勘驗的楊日松法醫,經解剖發現,死者是被火燒,沒有任何證據顯示硫酸腐蝕痕跡。灼傷。但法務部的死刑判決是依據黃春棋的自白書去認定徐自強負責買3罐硫酸,共同殺人毀屍,且找來「軍法醫」蕭開平配合演出。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根本是為了配合自白書而寫,沒有事實和科學理論為根據。我們看到法官的墮落,判錯了還要維護面子;侯友宜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當年聲勢如此浩大,竟然也拿不出偵查報告,是誰在怠惰,拿國家俸祿不好好做事,對得起全國的納稅人嗎?
請庭上做到兩點:「司法獨立」不怕同儕壓力,即便此案已經經過五十幾位法官,我們希望一切依法定程序,期待一個客觀、公正、操守好、有擔當的法官,期待會改錯的司法院,而不是不會錯的司法院(法官不是神明),請依證據辦案,也請不要有先入為主的偏見;另外希望做到公平,如果徐自強是你的家人你的兄弟,你會希望他得到怎樣的審判,我們要求公平公正的審判。
16年前徐自強28歲進來,如今他已經44歲了,他的家人每天在奔波,在等待,(當場念兒子小一、國一時寫給爸爸的信如今已大學畢業、徐自強寫給媽媽的信,現場的人無不掉淚,誰無父母、誰無子女),請法官分辨是非曲直,讓徐自強無罪回家。
如果檢察官只是為警察背書,如果現任法官只能為前任背書,那還需要辯論嗎?要判徐自強有罪,真的有達到無庸置疑的證據嗎?(再一次說明,再一次提醒法官)陳憶隆黃春棋有犯罪的科學證據,徐自強沒有啊!內湖分局說因為颱風淹水資料遺失,經查證沒有啊!可能是放在某個角落,這麼重要的資料誰遺失,要查啊!怎可到此為止,科學資料在此不查。
誤判沒有勇氣重判,(那要三級三審做什麼?)被害人的苦要由真正的犯案人承擔,而不是無辜的人,當年徐自強自己主動投案,就是希望司法給他一個公道,如今走進來卻出不去,只透過不實指控長期羈押,不肯認真查案,司法的公平正義何在?
律師說:他跟上課的台大學生說,對不正義沒有感覺,對不公平不會生氣的人,不要來讀法律。他說:在司法界如果還有對死、重罪的改判認為是對司法的背叛,如果司法還像一塊鐵板不會改,那要人如何尊敬司法,現在不是只有法院在審徐自強,徐案也在審判司法!希望法院有判無罪的空間和勇氣。
法官最後問徐自強要說什麼嗎?徐自強說:我確實沒有做,請法官能憑良心還我清白,我不知道我還能做什麼。(聲音中充滿了無奈與期待)
依《速審法》518日將宣判,期望王敏慧劉秉鑫崔玲琦三位法官能真的聽進去,好好給社會一個正向的交代。看到徐自強離開時跟媽媽的眼神交流,兩個人淚眼相望,我也是眼淚婆娑,真的感受到他們的痛。
離開法庭時,有一個很深的感觸,如果不在源頭處清理,我們的社會還會一直付出高額的代價,什麼是源頭:人的良知、淨化的心靈、人權的觀念、跳出殖民順民的心態、體制的改革、合理的社會…真正獨立的心態才能帶來獨立的司法。向每一個奮戰不懈的司法尖兵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