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7日 星期二

把騎樓還給行人

(04-17-2012芳秀)

每次騎往永康禪堂的路上,觀察到道路上的一些現象,行人走在騎樓,幾乎是被店家的生財器具佔用,有些還被封起來無法通行,也只能自行繞道走到路上。
機車族被迫要與汽車爭道,有些是還不清楚自己要往哪個方向,就在慢車道與機車道之間猶疑不定,還有機車停在店家前的路面,再來是停車格上的汽車,還有繼續往外停著的併排的汽車,停站中的大型公車。
除了沒有路可走,機車族就得要先繞過並超越左方才能往前進,真可謂在夾縫中求生啊!若在加上道路上正在施作的工程,路面總被補的坑坑巴巴、凹凸不平,簡直就是越野車大賽,險象環生!
除了要眼觀四面,還得耳聽八方,八仙過海,各憑本事,這時就可看出大家行車技術好不好了。一趟車騎下來,身體總被震得腰酸背痛、筋骨離離落落,還好有學法,學到「中心線」,儘量把姿勢維持住中心線,讓身體承受的負擔均勻一些。
只是,長期以來,想到若是孩童或年長者、行動不便者,實在是凍抹條啦!
感覺這應該也是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環境議題,便由衷提出並邀請同修們集思廣益共同來討論。雖然郁曼回饋說就是要把國民黨政府拉下台而已。但心裡不解的是把國民黨政府拉下台緩不濟急,我們難道不能做些什麼呢?這種事絕對可以拍照存証上網公佈然後寄給市政府相關單位處理。想起師的開示:「受人尊重是權利,尊重別人是義務。」是不是在權利與義務之間已經憨憨分不清楚了,是不是我們都太被動了,是不是諸多問題,連最基本的「尊重」,都忘失了。
回家後,剛好新聞正在播出一段有關騎樓佔用的新聞。喔!不公不義伸張了,原本還有些昏沈的,整個人都回神了。在台銀淡水的人行騎樓,長期以來不僅僅自行畫上停車格線,方便自家人,還用著長長的鐵鍊把機車圍起保護,有位年紀較大的先生走過時還被鐵鍊絆到腳,牆壁上還貼公告標明是台銀專用停車格,被舉發時,當記者問他方便自己而別人不方便時….當場就先把公告撕下,也允諾會把鐵鍊拆除,行員竟還是一付不懂這已是濫權、侵權。
上網搜查一下有關「騎樓佔用」,發現其實是台灣已長久存在的問題。「佔用供行人通行的騎樓地」是違法,而且是可處罰的行為,警察會來開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指之道路,包括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並規定在道路放置障礙物,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之罰鍰;若放置固定設施百分之百,被稅務機關查到還要被課徵房屋稅和地價稅。以為繳了稅就合法,但是使用騎樓地營業的界限在哪裡?根本搞不清楚。繳稅與警察開單是兩回事,但對店家形同剖兩層皮,對行人則是極不友善,最好的方法還是把騎樓還給行人。當然,警察機關及政府更要有取締的決心,才能保障大多數民眾行的安全。
很開心的是,自己能來《聖脈》專心學習,因為在這裡有一位佛師用著全部的生命,站在全方位宏觀的角度親自教導,才能讓渺小的自己學到什麼是公民、台灣的歷史、真相、國際間的歷史…..生命因此變得更豐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