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7日 星期六

「法院」兩個字見不得人

(03-17-2012 一智)

下午台教會辦的講座:揭開司法黑幕。與談的專家有:洪英花法官、劉幸義教授、羅承宗教授、黃帝穎律師。
台灣司法、行政、立法這三權,這幾十年來,只有司法權沒有進化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Taipei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法院」這兩個字不敢翻成英文,怕被外國人笑掉大牙,這彰顯 了檢察和法院在概念上沒有明確切割。

站在民眾觀點,惡檢對人權的侵害不亞於恐龍法官。98-99年,最高法院判無罪定讞的800多件判決中,有一成案件的起訴有問題。司改會挖掘許多檢察官起訴證據明顯不足、持錯誤法律見解起訴、濫行上訴的實例,甚至以流氓態度恫嚇嫌犯的離譜行徑。怎麼讓少數惡檢自檢察體制出境,是司法改革必須面對的挑戰。
黃帝穎律師期待司法是色盲,不分藍綠的辦案,建請裁撤特偵組。從宇昌案和富邦案,看出特偵組淪為政治工具,明顯違反『偵察不公開』和『無罪推定』的原則。黃律師列舉十大案件,來看司法公正嗎?明顯有『藍輕綠重』的規則!
洪英花法官受到與會者熱烈的鼓掌歡迎,他談打開監獄的黑盒子:扁總統的生命危機。他說我國監獄的醫療人權,只算開發中國家,沒有進入民主國家他懇請馬總統不要違反自己簽署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法務部違反聯合國(1.3坪)及我國收容標準(0.7坪)規定:目前每名受刑人約使用0.56坪面積的舍房。他提到在司法界的亂象:國權大於人權,令人不安!
劉幸義教授談到司法改革要從學校教育、去除媒體公害和立法院過半數來著手。台灣的司法跟政治息息相關,藍綠的對立現象,讓彼此扭曲了人格,台灣是變態社會學最佳的研究國家。台灣的民主沒有經過流血革命,這是好處也是壞處,壞處就是骯髒的地方依舊骯髒!劉幸義教授的見解犀利且清晰,有民眾問:特赦阿扁…。他說不要特赦阿扁,因為有罪,才要特赦。扁案要重審,不是特赦!黃越綏補充,他去年見過扁總統,阿扁說只要能出來就好,特赦也可以!一位台下的朋友補充,南非曼德拉總統要被釋放時,白人要求他放出來後,不可回黑人社會反政府。他沒有答應這條件!他說了很有高度的話:我被放出來後,要跟總統有一樣的自由。嗯,這些觀點的激盪真好!
洪英花法官要求馬總統遵守他自己簽訂的公約時,教授在一旁說:他覺得不太有用的。因為國際上也不會承認,簽這些只是表象,騙騙大家,沒有實質用處的!哈,這個高度好,讓我更清楚了。他曾是大法官的人選,2007年,立法院審查大法官資格時,他說了~~(摘自:大法官提名封殺記事
「長久以來統獨為大家所關心的議題,說不定大家會覺得很奇怪,被提名人為什麼上台來談統獨,其實我的目的不在談統獨的政治見解;因為,這部分基本上是不能夠作為審查的課題,那麼我為什麼上台來談統獨,這是因為這涉及到國家本質的問題,而國家本質屬於法理學探討的重點之一,也就是它有學術知識層面的問題,這部分不只是法理學會提到國家的本質,它一樣會延伸到其他的法律領域;例如刑法的內亂罪,會涉及國家的概念與定義問題,對於國家的概念,我可以自豪地說,早在二十多年前,我就已超越統獨概念,主要是基於國家分與合是動態性的,這部分我是受三國演義羅貫中的影響,他說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我們以動態去觀察的話,大概就比較容易減緩對立的衝突性,且在16年前,我就曾撰文論及,人類結合成各種組織,例如家庭、宗族、部落等,是為了求生存以及過更好的生活,國家只是多數共同生活方式當中的一種,國家自身並不是目的,它是為人類生存與生活之需要而存在。如果我們國人能夠在法理學上,對這方面慢慢的建立共識,我相信朝野的衝突會減少很多。」
知道了司法這麼多問題,要從哪裡做起?劉幸義教授說從自己做起,影響身邊的人,勇氣最缺乏且最重要,但這是自發的,不能強迫,是源於內在的最真,而展現的自信勇敢!會後,大家趨前跟教授認識,希望他有機會到協會來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