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6日 星期四

江國慶案的後續剪報

(06-15-2011一心)
【江國慶案不公不義 別低估後續效應】◎ 中時社論 2011/06/06
是法律沒有規定,還是法律有規定,卻被不肯辦自己人的執法者架空了?如果是後者,修任何法會有用嗎?執法者碰到自己人時,永遠會架空法律!」 
【短評-膝蓋式反應修法】◎ 中時短評 2011/06/06
「在江國慶冤死案中,之所以會離譜到沒有任何一個公務員負責,主要原因在於檢調單位應為、能為而不為,而不是現行法律不敷使用;立委不明究理,趕著新聞熱潮喊出取消殺人罪追訴期,其實反而疏忽江國慶案的正義無法伸張,官官相護才是核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