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9日 星期日

一起努力!為台灣!

台灣人權景美園區
 (05-29-11一心)

剛剛跟Jason講完電話,大概講了兩個小時吧。

從最近的江國慶,和前一陣子總統任命恐龍法官的時事,慢慢導入他之前提到的「台灣以中國為宗主國換取和平」的主張。跟他分享,真正的和平,不是屈服於威權,諸如自由、人權等普世價值,是值得犧牲生命去爭取的。我寧可死,也不願失去自由,不願苟且偷生,不願飽受壓迫、而不能說真心話,不願活得如同行屍走肉、而不能夠真情流露,深深相信,他也是這麼嚮往的。

「良心主教」陳日君的宗教家本懷

陳日君
(05-28-2011一書)              
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樞機:「我覺得現在新的文化都很醜陋,奉承權貴,欺負弱小,這是社會上的一個現象。希望我們不要走這條路,應該走關懷弱小這條路才是有前途。」
11年前,聖嚴法師為創造出另類的政治溝通空間,他以「美國法鼓山創辦人」的身分,參加聯合國的「千禧年世界宗教及精神領袖和平高峰會」,閃避了他是台灣人或中國人的身分認同。

當時的聖嚴法師,強調聯合國宗教大會是企圖以宗教之力「異中求同」,來解決許多導致悲劇的政治衝突。聖嚴法師一再聲明他從來不參加政治活動,但面對政治干預宗教時,一味默認,又如何能以宗教之力「異中求同」,解決許多悲劇性的政治衝突?

達賴喇嘛屢屢因為中共政治力的介入而無法成行,一旦成行,又在達賴喇嘛的代表發表宣言時,迭遭中共宗教代表抗議離席。順服地參加這種政治干預宗教的宗教活動,跟大無畏的宗教信仰是有衝突的。既然參加了,又在聯合國這樣的政治場域,夸夸然大談宗教的共同願景。

20093月底,第二屆世界佛教論壇的下半場在臺北圓山飯店舉行,《世界佛教論壇》表面上致力於和平交流,講的是宗教自由,星雲法師開口閉口「不去批評人,只講好話」,暗的卻是要求所有佛教代表必須承認「西藏是中國的一部份」、「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這麼個露骨的「一個中國」宣教大會,完全無視宗教與現實的脫節,大夥儿虛應故事的應卯,倒不如虛心地討論「政教分離」的真諦。

政治的宗教責任是保障宗教信仰的自由,甚至肯定信仰的自由必包含言論自由;宗教的政治責任是,呼喚從政者最真的本心,協助從政者做到不欺與不害,督促選民以真正的愛心來關心世間公義,做傳統政治做不到的事,這才是宗教家的工作。

積極地釐清「政教分離」的涵意在「公權力不介入宗教自由,宗教不行使公權力」。宗教不行使公權力,不是宗教徒不關注政治。《天主教香港教區》前樞機主教陳日,很清楚地表白:教會支持民主,是理所當然的,「我們需要直接參與和關注政治問題,而非單單作為旁觀者,我們透過參與政治的過程,以捍衛《聖經》的意義。」他坦然面對這些「參與政治」的批評。「只要是真理,我就會說出來。我有自己的原則和堅持。」若只會反對賭場「合法化」,不去反對專制濫權,這樣的宗教充其量只是執政黨個人靈修偏好的「家教」,絕不會是普世宗教。說佛法強調慈悲喜捨可用在一切地方,看起來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

宗教不懂守護民主體制,平時不反抗政府不公義的政策,在危急關頭時,也必然無力拒絕政府交付的邪惡任務。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路德的政教分離思想,終於導致德國教會衷誠地與納綷政府合作。德國教會不能守護真理,是戰後歐洲人逐漸離棄教會的主因。

回觀歷史,清晰可見「路德的政教分離」是支持政治現實,採用的手段是默認甚至贊同政府政策的合法性,以換取政治保護、政策傾斜,甚至是政府提供的教會勢力擴張的種種方便、變相獎勵,信徒因而失去批判政權和反抗暴政的意志力,納粹德國就是最恐怖的明証。

聯合國宗教大會的共同目標是對生命的尊重。傳統佛教總是一味避開政治,以為宗教不該介入政治,不該批評政府施政,任何人因參加政治有了苦痛與迫害,或給公權力無端壓迫陷害而失去生存條件與學法的機會,都與對生命的尊重無關,都不是傳統佛教關心的對象,這是對佛法莫大的曲解吧!聽說「觀音菩薩聞聲救苦,地藏菩薩守護地獄眾生」,察其言、觀其行,我們只看到430反核遊行來了十位比丘尼,看起來傳統佛教只會明哲保身,真的很像馬克思說的自我感覺良好宗教是那些還沒有獲得自己或是再度喪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識和自我感覺。

過去中共對圖博宗教的迫害與對藏胞的血腥鎮壓,慈悲為懷的宗教師可以視若無睹、置若罔聞嗎?或只輕輕地說「須靠愛和慈悲心來化解」?宗教師受到中共官方的箝制,甚至在聯合國大會與《世界佛教論壇》,也必須順服地做出反人權的政治動作,這也是終極和諧的宗教境界嗎?

世間少了佛教,也許會顯得過於喧囂;少了基督宗教,又可能會變得「閉目塞聰,愛精自保」。傳統佛教之柔韌倘能溶入基督宗教之剛烈,兩大宗教將可互補增上,共同維繫社會平衡與發展的文明。

上帝差派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脫離「法老的專制」,並賜給他們一塊流淌著奶和蜜的空曠土地(a land flowing with milk and honey),讓他們有充足的生存條件,發展上帝的形象。這個反專制濫權的壯舉,空前絕後地成為上帝子民千古頌揚的浪漫史詩衷心呼喚傳統宗教走出自設的框框!



軍司法聯合「卸責」

 (05-28-2011一心)

有訂閱民間司改會的電子報。今天收到最新一期,主要文章是「軍司法聯合卸責馬總統也尊重?」(20110527 蘋果日報),作者為林峰正/民間司改會執行長、律師。

摘要重點:
「總統府發言人對於檢方認定軍方刑求江國慶,導致遭冤判執行槍決乙案,除了所謂「真兇」許榮洲遭依殺人罪起訴,其餘包含陳肇敏在內共9位軍官均因追訴權時效已過,予以不起訴處分等情表達看法。他說,馬總統認為,針對過去軍方等相關人員犯錯的部分,政府會深切檢討,絕對不會再重蹈覆轍。身為總統,任何在司法程序中的個案,他都不能干預,必須尊重。現在軍方依法律程序為江國慶進行再審司法平反,不管偵結或再審結果,總統都尊重。」

「軍法再審還沒有結果;檢察官偵結的部分則是,刑求江國慶千真萬確,但所涉刑責因已逾追訴權時效,無人遭到起訴。說明白一些,就是沒有人必須負責。
馬總統要尊重的是這個?

「若事實真是如檢方所說,豈不恰好符合《刑法》第125條的濫權追訴罪。因為,若物證全不符合,依法本不能僅以自白入人於罪,更何況自白與事實明顯牛頭不對馬嘴,那就是「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處罰,因而致人於死,應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屬重罪,追訴權時效至少20年。還在時效範圍內,檢方為何不能起訴?又陳肇敏等軍官並非軍事檢察官或軍事審判官,固無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不是《刑法》濫權追訴罪的規範對象,但依《刑法》第31條所謂無身分之人與有身分之人共犯因身分關係成立之罪,仍以共犯論,並無疑難之處。最顯著的例子是非公務員的吳淑珍因與公務員陳水扁共犯貪污罪,亦遭檢方一併起訴。同為特偵組主導的案件,為何又有兩套標準?若依目前結果看來,為案所成立的軍司法聯合專案小組,若改名為軍司法聯合專案「卸責」小組有何不可!」
總統既然在21親赴江家擺明要介入此案,卻又在此關鍵時刻縮頭不管,只怕往後要杜絕刑求絕不可能,總統所說的政府應深切檢討又只是如夢似幻的真實謊言而已。
總統還要尊重軍司法的卸責作法嗎?」

法官、檢察官、和軍中將官們,因同學、同期或校友等等關係,本來就是官官相護一族。江國慶被槍殺後的第三年,國防部19995月函覆,「認為偵審與鑑定均無違背法令之處」,如今,特偵組又以罪證不足與法定追訴時效已過,放過涉及栽贓刑求的九名軍官!

江國慶,永遠的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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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本來我很怕家受傷害,一直無法用平等心看加害的軍方,自從發現一雙欣賞的眼睛看自己之後,我找到了慚愧心-不看不起自己的小、不想辜負愛我的人。我忽然發現媽媽15年來堅強的生命力是來自於他心愛的兒子--江國慶的死讓媽媽重生了!她不再膽怯怕生(躲在親戚背後說話),她要伸張公義告這些軍官預謀殺人,不看不起她個人的微薄,也不想辜負亡子和所有為她打氣加油的人,她找到了「天命」!(06-01-2011一虹)